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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评1】归去来兮

原址文by:亚特兰提斯


【评论】fr野骑

老实说,我是非常欣赏这篇文的。一来它的风格合我胃口,叙述口吻非常平实,比喻形容同样用得很好。二来情节的安排非常合乎情理,人物的反应也让我觉得“是的他们会这样做”。我看见那句“直到这时她才注意到巴基唇上的血痕”,感觉他快要把自己的嘴唇给咬下一块肉来。我完全能感觉得到,这点你做得很厉害。合逻辑的重要标准之一读者无需作者解释也能够自行体会并找出理由,不管是巴基借酒壮胆想要一吐心声,还是他坚持守着史蒂夫,把耳朵凑近他的左胸膛去听他倔强的心跳。明明句子里的主要人物是巴基,我却能同时、平等地感受他们两个人的特质。接着到两个人和解的那部分,那么自然且恰到好处,只因为是哥们儿,是兄弟,一切尬尴都情有可原。换作旁人,对方使自己陷入这样的险境,先别提原谅,不发一顿火都难。但我完全不会认为这样的安排有失偏颇;他们情同手足。最后两部分的结束段对两人感情和思想的插花棒极了,我很喜欢那两段话。细节描写在我看来并不啰嗦,描写一个人物未必要尽数直白地突出他的特质。聪明的读者应该懂得从细节里看一篇文。而且你能够为了一篇文去考究,哪怕是根本没有出现专业内容的部分,不说读者根本不会察觉的部分,这真的很棒。至于花生,是以前在一本美国书上看见的,再确认了一下合理性就出了命题。再要说缺点的话,也只不过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甚至都算不上毛病,就此别过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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